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伟辞去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和胡伟本人因已到退休年龄提出的辞职请求,经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胡伟辞去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